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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卒中学会学术会议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4日 来源:中国卒中学会

中国卒中学会学术会议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

 

第一章 总则

为规范学术会议项目验收管理,确保项目成果符合合同要求,依据《中国卒中学会项目管理办法》《中国卒中学会学术会议合同管理办法》及行业规范,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学会资助或委托的学术会议各类项目的验收管理。

第二章 验收通知发起主体

发起单位:验收通知由中国卒中学会学术发展部统一发起,通过学会官网、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承担单位。

第三章 验收资料清单

验收需提交以下资料:

一、基础文件

1.项目合同书(包含审批表及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合同);

2.项目立项批复文件;

3.项目变更审批文件(如有);

4.结项验收申请表。

二、成果证明及经费审计材料

1.红头文件:会议通知、会议日程、邀请函、招商函等;

2.现场照片:涵盖会场全景、讲课专家特写、分场景照片以及线上会议截图等;

3.会议录像视频(若有);

4.活动列表(可参考相关模板);

5.设计物:主形象设计及延展设计相关材料;

6.学术资料或成果:如相关书籍、讲课幻灯片等;

7.宣传片(若有);

8.劳务费用支付凭据:若由学会支付劳务费用,需提供劳务签收单;若由第三方支付,需提供支付凭证;

9.汇款模板(劳务费由学会付款时需提供);

10.劳务支付列表(可参考相关模板);

11.专家对应图片(学会发放劳务费时需提供);

12.项目总结报告(若有会议报道,需一并提供);

13.结算合同或结算单:需同时提供 Excel 版本和盖章版本;

14.结算表支出原始证明:结算表中的任意一项支出均需提供原始证明,例如酒店水单、酒店发票、机票购买凭证、发票等;

15.预算合同或预算表:需同时提供 Excel 版本和盖章版本;

16.设备采购相关材料(若涉及):对于采购金额超过 1000 元以上的设备,需提供购买设备协议、发票以及设备使用去向证明。

第四章 验收形式与评审会

一、验收形式

1.会议验收:对于项目支出超过 100 万元的项目,通过召开评审会的方式完成验收。

2.材料验收:对于项目支出低于 100 万元的项目,通过审查书面资料的方式完成验收。

二、验收评审会要求

专家组成:由学会项目实施部门委派2人、财务部委派1-2人,经秘书长批准后,组成至少3人的验收评审委员会。该委员会负责出具验收意见与结果。

第五章 验收决议与尾款支付

一、验收结论

1.通过验收:完成合同任务,经费使用合规,资料齐全;

2.需要复议:资料不完整或部分指标未达标,需在3个月内补充材料并重新申请;

3.不通过验收:未完成核心任务、经费违规使用或存在造假行为,学会将在 1 年内不再采购该项目执行方的相关服务。

二、尾款支付条件

项目通过验收后,学会项目实施部门提交《验收结果》及发票,学会财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。

 

本办法由中国卒中学会学术发展部制定,于2025年11月4日经会长监事长秘书长联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试行,其他部门参照执行,待经(常务)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。